美河市案 廉委王小玉:監院釋憲會一翻兩瞪眼
自由時報 2015/10/06
[ 2015年10月6日北市府前行動 ]
眾所矚目的美河市案,大法官做出732號解釋,又有大法官蘇永欽發言意圖干預,廉政委員會將於今(10月6)日討論, 我們認為柯市府應踩緊立場,反對強徵民地,對於美河市歷任前朝政府(從黃大洲、尤清到馬英九、郝龍斌)進行責任清算,追討日勝生不當得利,還給人民該有的賠償與公道。
訴求一︰不當徵收–該賠就賠、別腿軟!請柯市長對蘇永欽意見表態不同意。
訴求二︰不當得利–該討就討、別手軟!柯市長追討日勝生不當得利,用來還給人民賠償金。
大法官做出732號解釋,判定爭議十多年的美河市案,北市府徵收人民土地的作為違憲。大法官解釋出爐後,柯文哲市長反應,想到市府要賠兩百多億給地主就「腿軟」,日勝生反應則是,這屬於北市府與地主間的爭議,跟日勝生無關。對我們老百姓來說,如果台北市政府的反應僅止於賠錢了事,我們可真是輸到脫褲!
為什麼說我們老百姓是輸到脫褲呢?
市府對於當年違憲強徵民地當然要負責,但是我們要問,難道當年強徵民地,得利的是台北市政府嗎?眾所皆知,在權利分配上,日勝生得利遠多於市府。那麼,人民既沒有從美河市中得到公益,現在又要從我們納稅錢裡去賠償當年的地主嗎?不!如果當年日勝生與馬市府掠奪了最大利益,當然要追究官商勾結與日勝生的不當得利,而不是市府輕輕放過強盜,還把百姓當冤大頭!